close

2016/12/17  LA LA LAND 樂來越愛你 

RYAN GOSLING 飾演 SEBASTIAN WILDER

EMMA STONE 飾演 MIA DOLAN

  

圖片來源:樂來越愛你維基百科

  這部片給我一種很現代卻又很古老的味道。以冬、春、夏、秋、冬,串起整個故事的時間點。一部值得去電影院欣賞的電影。

  故事是由高速公路的歌舞開始,也是SEBASTIAN與MIA的初會點卻不是個好的相會。SEBASTIAN是一位有個性的JAZZ鋼琴手,擁有自由的靈魂不被音樂拘束,隨著大眾對JAZZ的遺忘,他想要喚醒大家對JAZZ的重視,想要開間JAZZ酒吧,卻因現實而無法實現。MIA是位在影城裡的咖啡店工作的收銀員,懷抱當演員的夢想,屢屢試鏡卻沒有遇到伯樂的相知,讓她信心落空。當MIA急於面試,迎面而來的是一杯咖啡灌注她的白色襯衫,這是不順遂的開始,到了試鏡處,演著情緒豐滿的哭戲,卻被外頭的緊急電話打擾,面試官無所謂的樣子讓她知道又是一次的落選。與餐廳配樂背道而馳的SEB鋼琴聲,吸引著MIA的踏入,卻是SEB被開除的琴聲,這是他們第二次相遇,卻又不是個好的結局,SEB的壞心情故意的忽略MIA的招呼,他們仍舊陌生...

  相識的始於SEB的解救,在山路旁跳舞歡唱,加上了踢踏舞的元素,這段我佩服著音響導演,整段的聲音讓人融入,清脆富有感染力讓人享受整段的表演。這是男女主角變熟的開端。因為兩人有同樣的際遇,他們相知相惜,而後墜入愛河。他們的戀愛談得很復古,很有味道,加上音樂劇的元素讓整個約會不再枯燥乏味,是跟著他們一起的心情起伏,愉悅、享受、開心。共同構畫未來的藍圖,MIA設計SEB爵士酒吧的商標,SEB帶著MIA認識爵士,享受爵士音樂的自由奔放,彈琴也談情。

  現實總是實際的,隨著MIA母親的一通電話,SEB認為MIA想要他有一份穩定的工作,他被友人說服了,「保守要如何創新?JAZZ是要放眼未來」,接受樂團KEYBOARD手的工作,巡迴、錄音成為他未來的要事,當MIA第一次去聽他的巡迴,從享受表現出疑惑,想的是這真的是SEB想要的音樂嗎?而MIA也為了夢想,開始著手自己的劇本,自導自演一人劇本,她努力的安排場地,邀請朋友來看,當然也邀請SEB,在演出結束後MIA聽到的評語是「她演的這麼爛怎麼敢出來表演」,她崩潰了覺得自己真的不適合當演員,SEB卻因巡迴趕不上MIA的第一次表演,爭執、不解,種種的理由讓他們分開了。某天清晨SEB接到要MIA去試鏡的電話,他立刻找到MIA的家,要她再為自己的夢想努力一次。試鏡時,面試官認為MIA是一位會說故事的人,她也以音樂劇的方式表演。我非常喜歡導演的拍攝手法,在音樂劇時所有人都成為黑幕,僅打光在主角身上,讓我們能更仔細聆聽和感受不受外界的干擾,像再聽一個故事般專注。當說完一個故事,我也明白了MIA的情感,她獲得了實現夢想的機會,前往巴黎訓練加拍攝。

  五年後,我們都知道時間過得很快,卻可以改變一切。故事的場景是一間房屋,有著一位男人和一個小孩。「他是誰?」是我們心中的一個疑問,不想相信卻又不得不相信的事實,是的,MIA有另一伴也有一個小孩了。MIA再趕去表演的路途中因塞車決定自由的任性一次,與她的老公(?)進到一家酒吧,一入門印入眼簾的SEB,喚醒她,是為SEBASTIAN設計的JAZZ酒吧商標,走入酒吧JAZZ樂團正表演著,音樂結束眾人掌聲此起彼落,這時SEB走上台,講話的同時也看到MIA坐在台下,語言表達不了的就讓音樂展示吧,隨著第一個音符落下,導演的鏡頭跳回他們第二次相遇的場景,但卻不是SEB忽略MIA的招呼,而是直接一個擁吻後的化學反應,所有的場景截然不同,MIA的劇爆滿、SEB和MIA組成家庭、有個可愛的BABY、他們一起開JAZZ酒吧、一同入座欣賞JAZZ音樂。而我們知道,這些都是想像,當最後一個音符飄出,故事裡的位置仍就沒有變化,也如同他們的人生,成了兩條平行線,這就是宿命。

  為了夢想我們必須付出代價,千里馬遇到伯樂前會遇到許多挑戰與困難。隨著電影的節奏,相知相惜相愛到為夢想分離,浮華過、燦爛過,最好的結局不一定是最美的結局。當我回味完整個故事,耳邊響起的是串起整場情誼的CITY OF STAR...ARE YOU SHINNING JUST FOR ME? 歌詞簡單,卻留下深刻印象,SEB的滄桑的嗓音至今仍在我腦海揮之不去。

City of stars
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?
City of stars
There so much that I cant see
Who knows,
Is this the start of somthing wonderful and new?
Or one more dream,
That I cannot make true.

2016/12/18 Mar筆

arrow
arrow

    Gin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